進/出巨廈的迷思
金佩瑋
在(我希望是)最後一次的Mega Tower公眾諮詢會中,突然來了一群情緒激動的支持者,當中有人認為,香港赤貧嚴重,建設一座二千多個房間的酒店可有助解決這問題;支持者都表示,發展可以改善環境和生活質素。
無獨有偶,在朗豪坊的開幕禮上,董特首讚揚朗豪坊「為舊區注入了新活力,整體營商環境得到改善」,具體表現了《施政報告》中強調的舊區更新的目標,如「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為建造業和其他行業帶來更多就業機會、強化地區特色、營造文化氛圍、幫助推動文化及創意產業,使本土經濟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動力。」
無獨有仨,在油尖旺區議會的新春探訪中,何志平局長說:「香港是文化沙漠,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就是要將這片沙漠變成肥沃的土地。」
落後和單一的發展觀念
原來,在香港人的心目中,改善生活仍然等於發展、等於將舊樓、窮人、妓女、罪犯、市集、樹木夷為平地或移離視線,蓋起高樓華廈,使在旺角都可以喝到一杯跟中環金鐘九龍塘上海北京台北漢城東京新星加坡紐約米蘭巴黎法蘭克福都一模一樣的咖啡;這就是我們對發展的想像。把海港變成地皮、把草地變成商場、把公共設施變成股票、把文化變成旅遊、把運動變成金牌、把創意變成產業、把社區更新變成就業機會,然後生活質素就會改善、經濟就會富庶、文化就會起飛,香港就會好。
誰說香港人沒有共識、香港社會不和諧?從特首到普遍市民,整個社會只有「錢」,或好聽一點,「經濟」一種度量衡,大家都相信可以用建築物來建構一些與建築物無關的意義,例如有了酒店就會有職位、有了博物館就有文化、有了商場就有繁榮。然而,從沒有人想過,進步是否就等同發展?發展是否就等同經濟發展?而經濟發展又是否一種可以持續的生活方式?也從沒有人計算過,社會為了經濟發展所付出的究竟是甚麼代價,而這代價是由誰去付?
據居於油尖旺的朋友說,朗豪坊落成後,周邊治安明顯改善了,原因是加強了幾倍警力,把一向在那裡搵食的姐姐和古惑仔趕到別處去了。結束「分散業權」的小樓房時代,無疑令這些不受歡迎人物無所遁形,但相信世上最天真的人也不會認為他/她們會因此而「從良」,「問題」只是跑到別區去了。
無論如何,不受歡迎人物跑掉了,是否就表示生活質素改善了?或許是的,但那是對原本居住在那裡的「良民」的改善嗎?或許是的,如果市建局給他們那個坐落黃金地皮的三十八年樓齡單位的微薄賠償,足夠讓他們在原區購回一個四十五年樓齡單位而沒有搬到天水圍的話(或許搬到天水圍才是改善)。但別忘了,「改善」了之後的地價會上升,百物騰貴,倖存者要速速改善自己的收入,才能追得上社區改善的步伐;而周邊那些野心不大,以小生意糊口的店主,也許很快就會在「物競天擇」的情況下關門大吉而成為大型連鎖超市的僱員。
舊社區需要更新,但現在市建局的模式是唯一選擇嗎?事實上,這種受董特首讚揚肯定的市區更新模式,正是把本來分散業權的均富狀態,改變為由大集團壟斷的情況,可說是資本主義全球化把更大的財富歸入更少人的口袋裡的本地篇章。
美麗新世界的身心異化症候群
不過,意識偏差的社區更新,對人性最大的毒害還不在於「改善」,而在於改善了以後所帶來的「良好管理」。記得在舊寶翠園時代,早上有很多來晨運的老人家,也有借路的車輛;在重建前幾年,因為維修的問題而關了一邊車閘出口,但心理態度上對這些「外來者」總是容忍和願意分享的。然而,最近筆者因接受香港電台訪問,回到重建之後的寶翠園,不慎站在豪宅的行人道上拍攝,很快就被衣冠楚楚的管理員(禮貌地)驅趕。同樣,好端端一塊「爛地」,道友躲在那裡「拍針」時孩子亦可到那裡探險,但建成大型酒店之後,「公共」空間使會受到排他性極強的私產觀念「良好管理」;爾後,我們會漸漸習慣城市裡一切行住坐臥都需要有指引,而漸漸忘記了天空下,而非天花板下的空間原本都是可以自由行坐唱遊,甚至躺臥在長凳或不准賤踏的草地上。這正是福柯所指的權力沒有源頭,卻穿透社會肌理的每個個人而運作;當人民把權力內化了而成為權力話語的載體,最後就為權力對自我執行了管制。
如果環境控制了生物的行為,那麼,那些內裡貫穿著行人電梯、毫不受氣候影響的商場和巨廈,不但把人與自然割裂,也令人跟自己的身體產生異化。現代城市人最佳的寫照是,吃得多、動得少,胖了跑到冷氣房裡秀身;在斗室裡日夜不停的工作,不休息,病了傾家蕩產看醫生,正是俗話所說的:趕鬼入、趕鬼出。然而,最可怕的還是空間影響到人的思維。當建築物愈大,人的空間卻愈小,巨廈愈闊,人的視野愈窄。在巨廈的隔絕下,人類的價值觀變得扭曲,以為自己可以對生態完全操控而不再有能力與其他生物共存,並令大自然為那些如夢幻泡影一樣的經濟服務。
到哪一天,我們才能走出好大喜功的虛妄,為子孫後代留一個仍有天空、草地、野鴿和蟲蟻的社會?在Mega Tower的爭辯中,我聽到最恐怖的論述,還不是為一些職位,可以夷平一個成熟樹林、破壞一個小區的佈局和平衡,甚至製造居民間的矛盾,而是那些樹林、那些空間、那些人對發展「沒有用」。對不起,難道作為在叢林中生活的一只老鼠,就沒有在天地間棲身的權利嗎?